4月18日下午,yh533388银河股份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由yh533388银河股份董事长戴国平主持。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4 人,其中现场出席股东9人,参与网络投票股东 5 人,本次会议股东无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的情况。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上海市瑛明事务所律师王高平、邓颖出席本次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2016年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审定201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审定2016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等11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