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印尼一家纺织企业通过宁波慈星股份公司担保,成功获得中国银行慈溪支行近500万美元贷款,用于向慈星股份购买电脑横机。“这种非关联担保的融资方式,既缓解了我们应收账款的压力,又解决了买方资金不足的问题,帮助我们开拓了国际市场。”昨天,慈星股份公司总经理方国听说。
今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宁波开展境内企业非关联对外担保试点,宁波成为全国唯一试点。这项创新突破了外汇管理政策“被担保人须为担保人按照规定程序在境外设立、持股或间接持股的企业”的限制,允许宁波的出口企业为境外进口商提供担保,以支持境内企业向境外出口企业提供出口买方信贷。
“慈星股份的出口买方信贷模式具有很强的复制性。据初步估算,我市将会有约34亿美元的机电产品出口可通过这种信贷方式获益,占全市整个机电行业一成以上。”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局长宋汉光说。
自2007年起,经国家外管局批准,我市资本项目大力开展管理和制度创新,努力减少行政审批和干预,消除实体经济资金跨境流动障碍。目前试点的政策创新共有11项,涉及提高服务效率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诸多方面,其中外汇年检代申报、资本项下境外放款、中资企业借用外债、外保内贷等多项试点经验已推广到全国。
外汇年检代申报制度即为宁波首创,试点允许外资企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代申报外汇年检信息,无需参加外管局现场年检,也无需递交书面材料。此举大大简化了外资企业外汇年检管理,提升了外汇年检数据质量,促进了投资便利化。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以代申报方式参检的企业有5840家,代申报率接近100%。
长期以来,除了四家有离岸业务资格的银行及外资银行之外,国内商业银行无法直接发放跨境贷款。2011年,宁波在全国率先开展跨境贷款对外债权登记试点,突破了无离岸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发展跨境贷款的限制,解决了企业“走出去”境外融资难的问题,也有利于外贸企业利用海外关联公司优化原有贸易链,减少贸易环节,降低财务成本。
截至今年9月末,宁波跨境贷款共发生3993笔,累计金额50亿美元。去年,宁波又开展了中资企业外保内贷试点,允许中资企业利用境外资产担保获取贷款,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宁波春和钾资源有限公司利用“外保内贷”试点政策,以收购的加拿大企业的股权做质押,成功获得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的1.4亿美元贷款,解决了企业境外并购融资的困难。截至9月末,中资企业“外保内贷”已支持我市企业获取国内银行贷款2.3亿美元。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在贸易融资商业保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资本金意愿结汇管理等方面寻求突破,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宋汉光说。
信息来源:宁波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