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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疫部门提示:进口文具选购需注意“小细节”
发布时间:2015-12-01 浏览次数:3038
 

日前,江苏吴江检验检疫局对辖区内进口文具进行抽查检验发现,市场上的进口文具普遍存在无中文标识和使用说明的情况。具体表现在:无中文标识、产品名称、型号、执行标准号、生产者经销者名称和地址。如果产品信息不全,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容易出现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情况,学生长期接触这类产品,会对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我国强制性国家标准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标识和使用说明应符合GB5296.5-2006标准的要求。GB5296.5-2006标准规定的标注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型号、产品标准编号、年龄范围、安全警示、生产者和经销者名称地址等产品信息。同时,使用说明应按单件产品或最小销售单位提供。

检验检疫部门定期开展的目录外商品检验就是要加强对进出口消费品的监督抽查,切实打击伪劣产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普及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

同时检验检疫部门也提醒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消费品的质量安全标识说明。选购进口文具时,应通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挑选时认真查看商品包装上是否有规范的中文标识和使用说明。

在此,检验检疫部门要求广大经营单位要增强安全意识,掌握我国技术法规及标准的规定,不能一味追求市场与外观,在采购时应向供应商提出相关质量和标签要求,索要权威检测部门的质量报告,定期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的检测验证。

信息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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